青马工程会务手册
发布时间:2020-07-02 17:01 点击量:
目录
一、学员须知 ……………………………………………… (1)
二、培训班日程安排 ……………………………………… (2)
三、学员纪律管理规定 …………………………………… (4)
四、参训学员名单 ………………………………………… (6)
五、座位示意图 ………………………………………… (15)
六、二维码 ……………………………………………… (16)
学 员 须 知
1.参训学员必须在2019年2月17日当天16:30-18:00之间于学术报告厅报到。整个培训期间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遵守燕京理工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
2.随身携带《学员手册》,保持通讯畅通,佩戴学员证。
3.培训期间,所有学员集体行动,不能私自外出,请自觉服从培训安排,遵守培训纪律,准时参加讲座和相关活动,维护会场秩序,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按照座位图就坐。
4.请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以免发生失窃现象。
5.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严禁吸烟、饮酒、赌博等,不得互相宴请,不得集体聚餐。
6.参训人员不得请假和中途退出,退出需相关学院开具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请假,若有找人代课行为,直接取消此次上课资格并不能参与之后的相关培训。
7.培训期间如需任何帮助,可联系本班班主任及相关联系人。
8.联系方式:
会务组:席英僡13701342677 王欣悦15233004073
牛伟伦18103165923 李亚轩18034165936
王宇琛17731591114 孙倩玉 15127596263
燕京理工学院2019年第一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严肃燕京理工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一期培训班的班风班纪,维护集中学习期间教学秩序,督促学员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二条 培训班对学员的处理分为警告和开除两类,学员受警告处分累计达两次,予以开除处理。
第三条 受警告处分或因严重违纪受开除处分的学员将直接取消此次上课资格并不能参与之后的相关培训。
第四条 每次集中学习之后,校团委将向违纪学员所在学院及组织通报违纪情况。
第五条 实践课程期间,由带班辅导员及班委负责清点人数,保障培训学员按时参加实践活动。
第二章 学习纪律
第六条 衣着整齐,并佩戴学员证;举止文明,不得在培训中心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第七条 上课期间,需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开课前10分钟,班长进行点名。对迟到、早退及无故旷课的学员每次予以警告一次,受警告二次及以上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在小组学习、自由讨论等环节,学员应提前做好功课,积极参与。对无故缺席的学员每次予以警告一次。
第三章 生活纪律
第九条 严禁学员夜间私自外出,不得组织任何聚会及其他外出活动,每晚不定时查寝,对未在寝室的学员予以警告一次,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 严禁学员外出或在寝室内聚众饮酒,对因酗酒、打架斗殴等对培训班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不鼓励学员间互赠礼物或互相宴请,学员间应以姓名相称呼,提倡理性交友、文明交流。
第四章 请假纪律
第十二条 经推荐学员不得缺席,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需本人书面说明请假原因,相关学院开具证明,经校团委同意盖章批准。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席集中学习的,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 集中学习阶段,参训人员不得请假和中途退出,学员因事因病确需请假,需提前向带班辅导员递交正式的书面请假申请,未经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予以警告一次。
第十四条 除不可抗因素外,集中学习期间学员因事请假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第三次请假者将予以开除处理;学员因病请假需附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和请假条。
第十五条 请假学员需按时销假。未按时销假的,超出准假时间之外的,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五章 申诉及其他
第十六条 培训班定期对学员的违纪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 学员有权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及裁定权归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所有。
二维码
燕京理工学院团委公众号 燕京理工学院公众号
共青团中央公众号 河北共青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