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8 16:03 点击量:
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团字﹝2013﹞19号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做好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工作
(一)我校共青团员上交团费为1.5元/人/学年;
(二)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应缴纳党费,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预备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三)团员除按规定标准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缴纳不限;
(四)团员如有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团总支审核,上报校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五)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退团处理;
(六)各团总支应在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具体上交时间见附件四《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进度安排表》。
二、2013级团员关系转入工作
(一)各团总支将2013级团员的团员证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注明学院、专业、班级、数量,并按要求填写《2013级团关系转入团证收取情况表》(表格见附件一)。
(二)各院团总支负责将2013级团员的团关系(除团员证外)放入新生档案中。
(三)各团总支应在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2013级团证收集工作,具体上交时间见附件四《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进度安排表》。
三、全校团员信息普查、团证注册工作
(一)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每年对我校团员信息进行普查工作。各团总支、各支部按照《2013-2014学年团员信息普查表》进行登记填写,表中注示红色项目为必填项,普查表格见附件二(在填写信息时,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设置,以免无法上传信息)。
(二)各团总支对10、11、12、13级已缴纳团费的团员证进行注册,校团委于2013年12月将对各院注册情况进行抽查。
(三)请各团总支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完毕的普查表电子版于2013年11月17日前上交校团委。
四、发展新团员、补办团员证工作
(一)要求入团的同学,应先向各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各团总
支审核上报,校团委进行批复后,由团总支向校团委申领入团志愿书;
(二)各团总支负责汇总新发展团员数量,填写《2013-2014
学年新发展团员及补办团证统计表》(表格见附件三),并将填好的入团志愿书上报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成为正式团员,为其颁发团员证。
(三)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请向各团支部提出申请,由团总支汇总各支部补办数量,并填写《2013-2014学年新发展团员及补办团证统计表》(表格见附件三)。补办团关系及团员证件的同学除缴纳团费外,另需缴纳工本费5元/人。
(四)请各学院在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具体上交时间见附件四《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进度安排表》。
五、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应于2013年11月22日前完成本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各团总支收缴团费具体时间进度表见附件四,请各团总支务必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将相关资料上交校团委办公室(田径场西门南侧)组织部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3级团关系转入团证收取情况表》
附件二:《2013-2014学年团员信息普查表》
附件三:《2013-2014学年新发展团员及补办团证统计表》
附件四:《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进度安排表》
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5日印制
|
共印10份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部分内容更改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领导指示,团发18号《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中团费收缴工作第二项内容“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应缴纳党费,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但预备党员必须缴纳团费”更改为“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应缴纳党费,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预备党员自愿缴纳团费”。请各团总支、各团支部按照最新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