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
关于规范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纳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8 14:37 点击量:
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团字[2013]12号
关于规范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纳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
新生入校初期是各类学生组织纳新的重要时段,也是确保组织发展和开展活动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指导与管理力度,规范组织纳新工作,根据燕京理工学院院发〔2013〕42号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级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期间,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不得开展纳新、设点报名登记、专场招新咨询等活动,以确保新生军训工作的正常、安全、有序开展。
二、对于组织纳新工作,要在校团委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一是校、院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含新闻中心)的纳新活动安排在9月7日、8日集中进行,地点为M楼广场,地点分布见附件一;二是各学生社团(具体位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安排)、学生网络中心、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图管会、勤工助学中心、学生自律委员会(纪检部)、法律服务中心等学生社团和学生机构的纳新活动安排在9月14日、15日集中进行,地点为M楼广场,地点分布见附件二。
二、对于组织纳新工作,要在校团委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一是校、院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含新闻中心)的纳新活动安排在9月7日、8日集中进行,地点为M楼广场,地点分布见附件一;二是各学生社团(具体位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安排)、学生网络中心、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图管会、勤工助学中心、学生自律委员会(纪检部)、法律服务中心等学生社团和学生机构的纳新活动安排在9月14日、15日集中进行,地点为M楼广场,地点分布见附件二。
三、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纳新工作,注意搞好安全秩序的维护,设点不得阻挡人(车)行和消防通道。对于违反规定的,校团委将联合保卫处予以处理。
四、集中纳新过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进行纳新活动,如个别组织有特殊需求,请提前5个工作日向校团委进行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
请各团总支、学生会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学生组织并敦促遵照执行,在确保有序组织的同时,引导新生理性、适度参加学生组织或担任一定社会职务,使自己的专业学习和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特此通知。
附:
1、 校、院级学生组织纳新分布图;
2、 学生社团和学生机构纳新分布图。
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学生组织 纳新 规范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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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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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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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各团总支、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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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3年0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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